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及笔试结果,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4日——11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及乘车路线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地点:京山市温泉新区惠山北路6号 京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24-7360878,联系人:张丽。
乘车路线:市内可乘坐 6路公汽至南河二桥站下后,往惠山北路步行约200米左右。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如实提供材料,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表》中招录对象为“定向招聘”的,考生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在本市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在岗证明及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7、填报《京山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
四、其他事项
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面试机会。暂未入围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附件2:京山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1:京山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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