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滨江新区2026年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6〕25号)文件要求,沙洋县滨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洁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在就业系统认定,能够查验)。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育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名下有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正在享受创业贷款的人员;
7.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新湖社区党群服务大厅(沙洋县平湖一鸣路中段),联系人:叶玉竹,联系电话:0724-8515820。
(三)携带资料
应聘者携带(1)《沙洋县滨江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3)本人户口本;(4)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5)1寸登记照1张。
(四)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证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综合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素质和能力。
2.体检。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确保聘用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3.公示。依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人岗相适应原则,由沙洋县滨江新区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沙洋人社公众号予以公示。
4.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协议,协议书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3年,满3年合同自动终止。
(二)薪资待遇
薪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沙洋县滨江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沙洋县滨江新区管委会
2026年11月2日
原始标题:沙洋人社官微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NzE1NjU4MQ==&mid=2247520949&idx=1&sn=ae7a98f71e7a26255b4531bc5b18219a&scene=6#wechat_redirect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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