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掇刀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所行政辅助岗3人(团林司法所、兴隆司法所、白庙司法所各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职位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法律专业,已通过司法考试或有两年以上司法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安排统一到相应司法所工作。
(二)工作内容
协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事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荆门市掇刀区司法局政治部(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掇刀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南楼5楼)。
(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报名表1份(附后);有从事司法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笔试与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须前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全面核实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考察对象需提前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3.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可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3500元/月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餐补、年底考核奖金等另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有关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由荆门市掇刀区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0724-8688929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原始标题:掇刀区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uodao.gov.cn/art/2023/6/9/art_7563_991685.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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