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
6、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7、教学能力强,能独立担任专业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8、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9、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应聘者需填报《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招聘考核表》。提交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已发表的科研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邮寄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按照2019年公布的招聘计划及要求,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初步审核资格后报人事处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荆楚理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试讲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提问答辩、查阅求职资料和评议科研成果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面试40分。具体评分标准,请登录荆楚理工学院网站查看。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政审复核
根据试讲和面试结果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检人选。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在荆门市二医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具体检结果;心理测试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出具测试结果),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复核。
五、公示及聘用
人事处将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荆楚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拟录用人员放弃来校的,由学校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人才招聘工作实行亲属回避制度(依据2005年11月16日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27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如未主动回避,一旦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
4、对在招聘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和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令第35号)执行。
5、人才招聘是学校人才队伍补充的主要方式,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严格把关、择优录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荆楚理工学院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荆楚理工学院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24-2313890/2355625/2356595(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24—2355606(荆楚理工学院纪委监察处)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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